马院、基础学院工作会议纪要
本网消息(文/黄亚军)
2020年3月31日下午16:00,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基础学院院长罗伦全在行政楼418办公室主持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关于杨琦麟老师3月30日9-10节课未上课的事件的处理意见。
一、首先由教学秘书张宇懿陈述了基础学院关于此次事件调查情况:
1、2020年3月30日晚18点59分,云计算1-3班学生已陆续就位等待老师上课。
2、至19点整,杨琦麟老师未按既定要求在群聊中发布签到以及学习任务。
3、截止20点,杨琦麟老师还未在群聊中发布消息,由学习委员自行组织各班同学学习。
4、教务处发现异常后,联系了基础学院,学院迅速展开调查,积极联系杨琦麟老师了解情况。
5、通过了解,杨琦麟老师因个人原因,在确实未向基础学院以及教务处报告情况,协调调课,也未告知学生的情况下缺课。导致学生在课堂等待,严重影响到了正常教学秩序。
二、院长罗伦全发言:
1、在这个事件中,杨琦麟老师虽然确有个人特殊原因,但我们要看到的是,该老师没有提前跟学院的老师通气,学生也不知情。
2、作为一名教师,需要有高度的教师责任意识与职业操守。尽管是有个人的特殊情况,但作为教师也应首先想到的是学生。更何况在这个事件的调查中了解到,该老师18点-19点期间有1小时的时间可以向学院报告情况。
3、所以我建议根据教务处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中规定给予该老师相应的处分,以此严肃教师队伍的上课纪律意识和加强责任意识。
三、书记周建胜发言:
我们的基础学院的风格是人性化地管理教师队伍,但是从这个事件上看,这位老师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对今后的教师队伍的管理造成影响,若不对这位老师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,其他老师纷纷效仿,对学院的“师德师风”教师队伍素质建设也会产生负面影响,同时更是会在学生群体中形成非常不好的反响,所以我同意罗院长的意见,给予该老师警告处分。
四、院长助理黄亚军发言:
1、目前由于疫情影响,我们采用线上教学的模式给学生上课,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以及自觉性都是不够的,这次的事件中,杨琦麟老师作为教师,没有及时发布教学任务,我认为会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。
2、根据学院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中的相关条款,该老师已构成了教学事故标准。
3、完全同意院长以及书记的处理意见。
五、对杨琦麟老师缺课事件的处理意见如下:
1、由教学秘书张宇懿根据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中“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细则”定位到本次事件属于课堂教学-2级-第2条:“无故旷课、停课1节及以上者(迟到或提前下课30分钟以上按旷课计)。未办理手续擅自停调课,私自代课或请人代课;或未经许可,先补课后办理补课手续。”属于2级教学事故。
2、院务会决定对杨琦麟老师予以2级教学事故处分。
3、由张宇懿草拟情况调查报告,填写《教学事故核查、认定表》交由院长罗伦全审核签字,发教务处。
出席:罗伦全、周建胜、黄亚军、张宇懿
送:教务处
来源单位:马克思主义学院